个人简历(贴相片)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校综合排名情况表、六级英语证书(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执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交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考试范围:采取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
(二)考试的办法:
1、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2、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40%和60%。
四、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2010年4月至6月
(二)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起至2010年5月12日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金穗路9号15F人事部
(四)报名方式:通过邮寄提交相关资料或到现场报名。
(五)具体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标准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且被聘用的人员体检费由医院支付。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中心行政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制度
被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