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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苏州高新区招聘3名区管国有企业专职监事简章
2017-09-26 00:59:4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发布时间:2017-09-25 截止日期:2017年10月9日 所属省份:江苏 工作地点:苏州 招聘人数:3名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出资人外部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区管国有企业专职监事。

一、专职监事人员性质及管理

1.专职监事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与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专职监事由高新区国资办负责考核管理,具体从事外派区管国有企业监事会中的专职监事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协助监事会主席做好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

2.对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董事会、经营层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3.负责监事会的各项会务和文秘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类监督信息资料,起草监事会决议、月度报告和年度监督检查报告;

5.承办监事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4.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5、从事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会计事务所、金融、证券、工程建设从业经验者优先;

6.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熟悉企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财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10.特别说明

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10月9日,在相关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5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10月9日。请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文末下载),个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个人资料扫描件,通过压缩包整体发送至zhang.dan@sn dhr.com。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初定在10月中旬。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设60分及格线,不及格不予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重点测试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为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4、体检、政审、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录用人员在苏州高新区人才网公示七天。

五、有关待遇和管理

1.聘用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人事档案由录用公司负责管理。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称职的,可以续聘;考核不称职的,不再续聘。

3.被聘人员实行年薪制,“五险一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国资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51358,0512-68751359。

苏州高新区人社局

苏州高新区国资办

2017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

2017年高新区区管国有企业专职监事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

http://www.sndhr.com/SNDHRWeb/InfoDetails.aspx?InfoID=3952

 


Let every man praise the bridge he goes over. 过桥不忘造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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