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单独面谈
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单独面谈,并根据选拔岗位的职责及报名人员的履职能力情况按拟选拔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报名人员较多时可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企业和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进行一次面谈,最终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全或身份证过期的,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按拟选拔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并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常住地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组织考察结论。
(六)公示及聘任
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及组织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人选,经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任手续。
四、办理任职聘用手续
聘用人选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办理辞职手续;聘用人选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关系自行解决。
拟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三年(含一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试用期胜任职务的正式任职;组织考核试用期不胜任职务的免去试任职务。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肃州区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政策核算缴费基数,单位缴纳部分由企业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享受企业职工福利待遇。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要积极做好防疫工作,除进入面试考场和核查身份证时可摘取口罩外,其他时间一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向工作人员提交抵酒车(机)票、健康出行“绿码”,说明近期行程。如应聘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向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做好隔离工作。近期出入低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需持有健康码“绿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单;近期出入中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单,并配合做好14天隔离监测,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近期出入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应配合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以上核酸检测,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按失信行为处理,将坚决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因此造成参加今后各类招聘的否定性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2815753
区委组织部 6987604
区纪委监督电话 2617005
中共肃州区委组织部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
公开选拔聘用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简表.xls
公开选拔聘用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原标题:公开选拔聘用肃州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个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