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3:1后确定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加分条件:具有会计初级以上职称人员和县供销社驻村帮扶干部子女加3分。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入场参加面试。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入职体检,体检由织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弃权。对入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下一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
对同一岗位名次出现并列的情况,按小数点四位确定体检对象。
三、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织金县农业产业化服务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织金县供销社行文安排到相关社属企业工作。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被聘人员达不到工作要求,用人单位将与其解除试用关系。试用期合格的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1.具体按照织供[2015]32号《织金县供销社关于规范调整社有企业职工工资的通知》执行。
2.由织金县农业产业化服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有关规定执行,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了解最新招聘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遇到亲属人员参与考核考评的,应主动说明情况并提出回避申请;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担应聘人员违约责任;
(五)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统一服从工作安排;
(六)招聘期间需要补充事项由县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附:织金县供销社招聘社属企业员工报名表.doc
原标题:织金县供销合作社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