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或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应聘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八)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此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所在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公开招聘各环节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在报名、考试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流涕、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和排查,保证报名、考试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
(二)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报名点、考场,请事前打印好本人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为减少人员聚集,报名资料需提前准备好,按下列顺序依次叠放提供审核,未填写报名资料的报考人员,请填写好报名资料后,再进入现场报名。
1.《宁远县2021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个人简历需从高中学习经历填写至今,时间上需连续不间断;
2.毕业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4.所报职位有其它资格条件的,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报名,另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健康码和24小时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
(三)考生应提前到达报名点、考场。进入报名点、考场时,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干咳、流涕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考场。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陪同人员谢绝进入。
(四)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报名点、考场:
1.不能提供健康绿码和24小时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干咳、流涕等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报名、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
4.21天内有国外旅居史的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报名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报名、考试各环节,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报名期间、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流涕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报名、考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六)考生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七)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宁远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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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远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021年宁远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doc
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宁远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原标题:宁远县2021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