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复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各岗位以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复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企业官网等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各招聘企业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来深参加体检。不按要求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合格,并经招聘企业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企业官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研究决定、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拟聘用人员审批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招聘企业按排名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区属国企员工聘用手续的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企业规定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按规定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温检测、自主申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按规定配合者,取消考试资格。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六)招聘查询网址
1.龙岗政府在线:
http://www.lg.gov.cn
2.龙岗区国资局网站:
http://www.lg.gov.cn/bmzz/gzj
3.龙岗区投控集团网站:
http://www.lg.gov.cn/bmzz/tkjt
4.龙岗区城投集团网站:
http://www.lg.gov.cn/bmzz/ctjt
5.龙岗区产服集团网站:
http://www.lg.gov.cn/bmzz/qcfjt
(七)咨询电话
1.综合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0755-84873923;
2.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755-28289651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755-28962693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0755-89219693
深圳市龙岗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755-89919920
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755-28909099
受理咨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9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九)因疫情导致本次招聘工作事项需进行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另行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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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国有企业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
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原标题:深圳市龙岗区国有企业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