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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118人公告
2025-07-22 09:34:04 【

P>一、集团简介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000亿元,资产总额3349亿元,信用评级“AAA”级,员工2.1万余人。是内蒙古自治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重要投资建设主体,承担内蒙古自治区高等级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筹资融资等重要职能,也是一家集规划设计、投资管理、工程建设、运营养护和资本运作全产业链于一体的现代化公路交通设施综合服务商。集团公司下设分、子公司104家,业务涵盖交通基础设施、现代物流、交通产业开发、低空经济、交通新能源及应用、数智交通等六大板块。

当前,集团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转观念、强管理、拓市场、兴产业、促创新、增动能,加快推进打造全国一流的大型综合性、国际化交通企业。根据集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现面向高等院校广纳贤才,吸引和选拔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118名,按招聘岗位分配至所属单位,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并于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3.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留学生。

4.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学历及专业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为准(不得以第二学位、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应聘人员需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7)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拟聘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4日15:00—7月20日24: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17:00。

3.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进行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并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其中,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将在48小时内在系统予以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缴纳考试报名费70元/人后,视为完成报名,笔试缺考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实施网上审核。根据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对照报考条件逐项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通过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并根据通知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之比)1:3。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予以核减或取消。调整后的招聘计划于2025年7月24日9:00在报名网站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25年7月24日9:00-12: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三)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未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科目:《行政综合能力测验》,试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与时间: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与时间详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3.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未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或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参加复审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4.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到一张纸上,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报考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公章的证明原件及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限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提供本《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留学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颁发机构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正式证明文件扫描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及时下载面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呼和浩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

4.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在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和背景调查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拟聘用人数,按照1:1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组织加试后,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

2.拟聘人选需在有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且只复检一次。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背景调查主要内容包含个人征信情况、犯罪记录及在校违纪违规等相关情况,并核实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岗位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果,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按1:1确定拟录用人员。

2.公示前体检或背景调查环节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期间,对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需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影响聘用的反映问题一经核实,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履行聘用手续,自入职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发放兑现,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7.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定考试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线上线下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学习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四)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对本次公开招聘全程进行监督。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监督电话:0471-6320712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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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4日

原标题:国企招聘|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1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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