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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榆林榆阳区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通知(100人)
2025-08-25 09:43:16 【

根据榆林市工信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的通知》(榆政工信函(2025〕104号)文件精神,榆阳区开展市级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方案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

本次共选聘大学生100名,每户非公企业选聘人数不超过3人。

(二)选聘人员条件

1.35 周岁及以下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2.户籍不限;

3.毕业证须于选聘前取得;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信担当;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

(三)选聘企业基本条件

1.工商注册地为榆阳区的非公企业。

2.用人非公企业需为选聘大学生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如不缴纳,取消享受薪酬补贴资格)。

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4.对社会贡献突出,尤其是在乡村振兴领域作出较大贡献的非公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非公企业,羊毛防寒服、兰炭一金属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服务机构等辖区特色产业或重点支持产业涉及的非公企业优先推荐。

二、薪酬补贴发放及日常管理

选聘企业为聘用大学生的用人主体,两者之间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直接建立劳动关系,聘期不少于3年,期满后,企业和聘用大学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双向选择。市财政将给予选聘大学生每人每年2.4万元(每人每月2000元)薪酬补贴,补贴期3年,补贴资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补贴资金对公转账至用人企业,由用人企业及时发至选聘大学生。

选聘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市工信局《关于印发<榆林市选聘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工信发(2024)119号)执行。

三、报名要求

符合选聘企业基本条件的非公企业工作人员,携带申报资料与企业备选大学生(符合选聘人员条件),一同前往榆阳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报名

四、申报资料

(一)选聘非公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选聘非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需包含企业基本业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发展规划和获得荣誉等);

(三)非公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四)非公企业选聘承诺书(附件2):

(五)非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2025年注册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六)选聘大学生简历;

(七)选聘大学生毕业证复印件;

(八)选聘人员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九)2025年选聘大学生承诺书(附件3);

(十)2025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汇总表(附

件4);(十一)选聘大学生为建档立卡脱贫户或监测对象的,需县级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出具建档立卡脱贫户或监测对象身份证明。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于2025年9月12日前报送至榆阳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区政府后勤楼409),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五、有关要求

(一)各选聘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用人企业要切实重视选聘人员培养,在市财政奖补的基础上,企业须向聘用大学生发放所在企业同等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并不得低于 2025 年度榆阳区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扣发、拖欠薪酬补贴及其它应发工资;须按城镇企业职工的参保办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及时足额为选聘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

联系人:崔海琦韩进

电话:0912-3834251

电子版发送至5049692050qq.com电子邮箱

附件:

1.非公企业基本情况表

2.非公企业承诺书

3.2025年选聘大学生承诺书

4.202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汇总表

榆林市榆阳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0日

原标题:关于2025年市级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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