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科研事业发展需要,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有关要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生态所)由水利部和中国科学院共建,行政隶属长江委,位于湖北武汉,是我国水利系统专门从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正局级科研事业单位,是国内重大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技术合作伙伴。水生态所业务工作以水工程建设所引起的生态与环境问题及其相关减缓措施的基础与应用研究为主,承担长江保护治理管理技术支撑、水生态环境公益科研、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链条技术服务等工作。
根据支撑流域综合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科研事业发展布局的需要,依托水生态所设立了水利部水工程生态效应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水利部水生态与生物资源研究试验基地、农业农村部中华鲟种源保护繁育基地、湖北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引智创新示范基地、水生态监测与生境修复技术研发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国科协“一带一路”河湖生态保护技术联合培训中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国水利学会水生态专业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系统演变科学研究重点实验室,作为长江流域综合监测站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江委批复依托水生态所组建“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中心”,组织开展流域水生态监测工作。水生态所拥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出版学术性双月刊《水生态学杂志》,是农业部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全国水库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成员,农业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鉴定单位,中国水利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水产学会等学术机构的理事单位。
二、招聘对象
(一)《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2026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一批)》(以下简称《计划表》)中“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计划表》中“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应届毕业生指2026年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属于应届毕业生招聘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六)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七)报到时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学位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逾期聘用资格无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若《计划表》无特别说明,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报考人员应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中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计划表》。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左方的长江委人事招录专栏,进入二级页面,点击“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在线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按最高学历选报1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须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填报直系亲属从业情况和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从业情况,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中“自我介绍”栏填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博士研究方向,毕业论文课题;(2)与岗位要求相关的硕博阶段课程学习及成绩情况(不超过5个);(3)参与科研项目情况:项目时间、名称、来源、承担角色(不超过5个);(4)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情况:成果名称、成果来源、发表/授权时间或完成进度、个人排名(不超过5个);(5)获得表彰奖励情况:获奖时间、奖励名称、等级(不超过5个);(6)与岗位相关的实习/工作经历:时间、单位、岗位及职务或主要工作内容;(7)专业特长及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等情况;(8)外语水平:证书名称、成绩;(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水生态所一般在收到报名信息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11月13日17:00以后,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考时间并及时关注审查结果。
水生态所将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参考教育部202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3年)》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以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聘。如毕业院校不分设二级学科或自设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报考人员可主动与水生态所联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水生态所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水生态所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或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该招聘岗位,并由水生态所对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四)考试方式
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将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1.首轮面试。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科研汇报和答辩两个环节,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确定参加首轮面试的报考人员需于面试前3天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面试确认,并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尚未毕业的提供学籍认证报告)、党组织关系证明、工作经历和经验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水生态所指定邮箱(rczp@mail.ihe.ac.cn),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要求,将取消面试资格并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其原因。
首轮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以水生态所网站发布的相关补充公告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掌握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及面试确认后即可进入首轮面试,首轮面试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科学思维等。首轮面试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名单,第五名面试分数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第二轮面试。
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首轮面试人数不足5人但多于等于3人时,则该岗位所有考生均参加第二轮面试。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首轮面试人数不足3人未形成充分竞争的,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第二轮面试,若某岗位无报考人员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在第二轮面试当天,现场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未通过复核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第二轮面试在水生态所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时,根据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由水生态所核验。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学籍证明报告、博士研究方向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在职或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第二轮面试重点考察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实际参加第二轮面试人数不足3人未形成充分竞争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若某岗位无报考人员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第二轮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水生态所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有不符合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水生态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水生态所网站(www.ihe.ac.cn)等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与通信地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查验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和补招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依据综合成绩排名递补其他人员,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招聘期间岗位出现空缺,由水生态所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由水生态所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
九、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江委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报考人员应诚信应考,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规定。
考生在考试及体检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一、监督与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027-8292790082926123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
联系部门:水生态所人事处
监督电话:水生态所纪检审计处027-82926129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578号,邮编430079
单位网址:www.ihe.ac.cn。
接受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00。
欢迎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根据信访监督等有关规定,提倡实名反映情况,考生反映情况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以便调查核实。考生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本招聘公告及相关内容解释权归水生态所所有。
附件: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2026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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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ihe.ac.cn/newsinfo/10793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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