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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天津社会科学院2026年招聘1名管理人员公告(硕士)|
2026-03-07 17:07:06 【

为满足天津社会科学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社会科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局级)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及数量

管理九级岗位1人,详见《2026年天津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硕士)》。招聘计划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以及2025年、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8.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和学历;

应聘人员应当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6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放宽至报到日期前。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本人与招聘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于2026年3月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www.tass-tj.org.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以及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至2026年3月25日9: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侧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之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招聘单位不再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至2026年3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缴纳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至2026年3月27日16:00。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聘单位可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为公共科目考试,根据岗位需要,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笔试满分为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1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

2.时间地点。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6年4月8日9:00起。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星期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笔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3.成绩公布。2026年4月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社会科学院(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同一岗位通过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五)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于2026年5月16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2.面试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http://www.tass-tj.org.cn)查询总成绩。

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3.成绩合成。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200分)相加。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考务费用按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45元/人/科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由市人才考评中心直接向考生收取。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具体可电话咨询:022-12333。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安排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可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发函等多种形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与体检可同时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察工作不再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用人员取消或放弃资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如确定递补,则依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报考网站有关通知公告,并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共同营造健康安全考试环境。

五、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社会科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领导成员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公务回避。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六、报考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3075348

咨询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83635630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2026年天津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硕士)》

天津社会科学院

2026年3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tass-tj.org.cn/zp/2026/03/05/detail_2026030517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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