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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西农村信用社^91考试网纲-法律常识8
2012-05-13 17:24:4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15、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行政行为的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16、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的条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权的权限范围;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行为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示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回相对方;所加予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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