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2012年应届毕业,高等院校会计、经济、金融、统计、审计、法律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年龄28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无任何不良记录。
4、具有较好的仪表气质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踏实肯干。
二、招聘岗位
从事计划财会、风险管理、企业金融、零售事业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程序
(二)资格初审。将于2011年12月1日向资格审查合格者发送面试通知,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交验报名表原件、一张生活彩照、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及其他有助于证明个人能力和荣誉的材料。
(四)集中笔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经济金融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人选。按照面试、笔试成绩初步确定入围人选。
三、用工形式
1、本次招聘的人员采用轮岗实习、培训考核的形式,第一阶段实习时间为全日制两个月,实习期间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实习结束经过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待其取得高等院校毕业证后,与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各单位工作。
四、薪酬待遇
对录用人员,其薪酬待遇按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91-86887053
传真:0791-86806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