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一)分行会计部检查辅导岗人员3-5名。
(二)营业网点营业室经理3-5名。
(三)营业网点柜员15名。
二、基本条件
(一)敬业爱岗,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熟悉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恪守相关政策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有较强责任心;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胜任本职工作。
(六)与本分行员工无亲属关系。
其中,营业室经理除上述要求外,还需具有经济类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金融会计专业工作年限4年(含)以上。对未达到上述学历或职称要求,但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资格的,视同达到职称要求,其任职条件中的金融会计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增加3年。
三、工作地点
广西南宁、钦州、柳州、桂林。
四、招聘办法
凡初审合格者,将通知面试。未被录取者,个人简历编入本行人才信息库,资料恕不退还。本行对应聘者的资料给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