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先录用
(一)优先录用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录用。
1.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倾斜的报考人员(含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学生村(社区)干部);
2.做出突出贡献的本系统职工子女;
3.经省联社批准招收的实行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
4.自愿在(回)原籍或父母所在地(不包括地级市市政府所在地)服务的报考人员;
(二)优先录用的办法
1.对于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1)款者,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
2.对于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2)、(3)款者,入围面试后,须经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实行“班子成员集体审核,一把手负责制”。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单独录取,不占用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3.对于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4)款者,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4分。
(三)相关说明
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入围面试后,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审核小组初审后将原件退还,将复印件交至省联社人力资源处,予以复审,提交招考工作领导组审定。
须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笔试成绩单、学历学位(含外语)证书之原件和复印件。此外,还须按不同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1.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1)款者,还需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工作鉴定等材料之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2)、(3)款者,还需提供本系统员工的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现实表现(包括有无违规违纪现象、有无不良贷款等)、突出事迹简介、面试情况等材料之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4)款者,还须提交本人书面承诺(服务期不低于八年,否则,解除劳动关系)、由父母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报考人员户口状况或迁移证明、报考人员父母的户口本、报考人员本人现档案管理部门依据档案出具的家庭成员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之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3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1.选定岗位。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慎重选定报考岗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本次招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山西省财政厅网(http://www.sxscz.gov.cn),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红底照片(jpg格式,156*114像素,大小20KB以下),并注明是否订购《复习大纲》(2012版)后正式提交。
本次考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照片格式等进行审核,资料不完整的将无法提交。报考人员务必确保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信息一经提交,一律不得更改。
(三)缴纳报名考务费
报名考务费为100元/人。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1日22:00)。
(四)打印报名表
报名成功并已经缴费的考生,请于2012年5月18日前打印报名回执。报名回执为领取复习大纲和资格复审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12日至6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6月17日(如有变动,以准考证打印的考试时间为准)。
(二)地点及考务组织
考场设在11个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考生按照准考证确定的考点参加笔试。
考生应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笔试。除2B铅笔、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无计算工具的手表、橡皮外,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录入汇总工作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成绩。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条件。
八、面试
(一)面试公告
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据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报名网站公布入围面试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带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截止2012年7月31日,尚未按时、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后,由组织者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省联社统一组织进行。
(四)面试分数的公布
面试成绩录入汇总工作结束后,在报名网上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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