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北京地区考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全部在网上完成考试报名或预报名、订购教材、辅导班报名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宜。
(一)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含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方式:
以前年度未参加过北京地区报名考试的考生。
1.需先进行网上预报名:请考生真实准确地录入基本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照片、选择报名科目、订购教材和辅导班、打印《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网上预报名档案管理表》并认真核对各项信息。
注:以前年度未进行资格确认的应届毕业考生视同新考生报名(注:无需再录入基本信息,输入原报名信息即可)。
2.报考资格确认: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及学生证)和《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网上预报名档案管理表》进行报考资格确认,未进行报考资格确认的考生报考无效。
3.缴费:报名费须在现场报考资格确认后回网上缴纳,报名截止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注:现场报考资格确认时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已缴费的教材和辅导不退费)。考生如需订购教材、辅导班报名,须在网上直接缴纳教材和辅导费用(注:教材订购及辅导班报名信息确认以完成缴费为准),
4.考生经资格确认并成功缴纳报名费后,打印《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网上报名档案管理表》,并按规定时间网上打印准考证。
5.完成报考资格确认的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本年度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网上报名档案管理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验证后方可取得准考证(验证的时间和地点打印在《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网上报名档案管理表》上)。验证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来验证的应届毕业生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的报名方式:
参加过北京地区报名考试的考生全部在网上完成考试报名、订购教材、辅导班报名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宜。
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请注意:
1.姓名或证件号码需要变更的考生可录入变更前姓名和证件号码登录报考。考生务必于2010年5月18日至28日(周六、日休息)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变更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网上报名档案管理表》到北京考办办理变更手续。
2.2000年以前参加过北京地区报名考试但信息不全的考生,需先补齐信息(请您务必填写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以便照片不合格时能及时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