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份额,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20×8年和20×9年实施了并购和其他有关交易。
(1)与并购交易相关的资料如下: ①20×8年5月20日,甲公司向B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C公司30%股权;以C公司20×8年5月31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甲公司以定向增发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普通股和一宗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支付给B公司;定向增发的普通股数量以甲公司20×8年5月31日前20天普通股的平均市场价格为基础计算。上述股权转让合同于20×8年6月15日分别经甲公司和B公司、C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8年5月31日,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经评估确认的公允价值为11 800万元。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甲公司除向B公司提供一宗土地使用权外,将向B公司定向增发4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作为购买C公司股权的对价。 20×8年7月1日,甲公司向B公司定向增发本公司400万股普通股,当日甲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5.2元。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和C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亦于20×8年7月1日办理完成,当日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成本为1 000万元,累计摊销3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 880万元;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系由以下两项资产所致:一栋办公用房,成本为9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8 000万元;一项管理用软件,成本为3 000万元,累计摊销1 500万元,公允价值为3 500万元。上述办公用房于20×3年6月30日取得,预计使用1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述管理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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