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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33(十)
2011-05-01 17:58:5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新桥公司拟计划发行9800万元,没有达到最低发行额的要求,所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6年,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具体情况确定,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发行的是4年期的可转换债券,符合法律要求。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水平不合法。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而新桥公司拟订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1%,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债券转为股票的期限符合规定,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新桥公司拟订的转股期为自发行之日起9个月,超过6个月的最低期限,所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3)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不符合规定。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4)新桥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的表决不能通过。因为,《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分为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市公司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包括发行公司债券。新桥股份公司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案表决情况是,赞成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没有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的2/3以上,因此,不能通过该提案。(5)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或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小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小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不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最近3年及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表被注册会计帅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尢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的,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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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6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1)由B公司 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2)建设工程价款为8000万 元,A公司应当在2005年4月1日竣工之日支付全部工程价款;(3)由B公司为该建没 工程垫资3000万元,垫资利息为年利率8%(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2006年1月10日,经A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程转包给C公司。 2006年2月1日,A公司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向甲银行借款 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同时约定将在建的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A公司 与甲银行共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06年4月1日,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给A公司,但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 付工程价款。 2006年9月10日,B公司以A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对该商品楼拍卖受偿。甲 银行因A公司逾期未还借款也于2006年9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A公司的商品 楼主张抵押权。 人民法院在调查取证中发现:(1)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超越了资质等级许可的 业务范围,但在2006年4月1日前取得了相应资质等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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