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和转为股票的期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分别说明理由。(3)远洋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和对转股价格不作任何调整的说明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分别说明理由。(4)远洋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否应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和担保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分别说明理由。(5)远洋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的表决是否可以获得通过?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①净资产收益率符合发行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远洋公司计划于2007年发行可转换债券,三年即2004年、2005年、2006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8%[(4480-342)÷47250]、8.2%(3115÷38165)、9.4%[(3120-65)÷32550],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提示〕①如果题目中明确给出扣除前后数据,直接选取较小的数值进行计算。②如果题目中没有直接给出扣除前后数据,而是给出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对于正数要扣除,对于负数不扣除。②累计公司债券余额符合发行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远洋公司有未到期债券2000万元,本次拟发行债券额为8000万元,所以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0000万元,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为47250万元,债券余额未超过净资产额的40%。③年均可分配利润符合发行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远洋公司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36万元[(1030+810+670)÷3],大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8000×3.2%=256万元)。(2)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6年。远洋公司董事会拟订发行的是4年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律要求。②可转换债券转为股票的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远洋公司拟订的转股期为自发行之日起3个月,未达到最低期限。(3)①转换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本题中,转股价格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不符合规定。②对转股价格不因任何原因作调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4)①远洋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远洋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7250万元,不足15亿元,应当提供担保。②担保方式和担保人不符合规定。首先,根据规定,以保证方式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本题中,远洋公司的保证人的担保形式为一般保证,不符合规定。其次,根据规定,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本题中,乙丙为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不得作为担保人。(5)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案的表决不能通过。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股东大会就发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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