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本考点属于《税法》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的内容。 【考频分析】: 考频:★★★★★ 注释:本考点2012年考过单选题和多选题,2014年考过综合题。 【内容导航】: (一)不得扣除的项目 【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捐赠支出; (6) 赞助支出(指企业发生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企业未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核定而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相关复习资料】: 2015《税法》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基础考点汇总 2015《税法》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阶段测试题汇总 注会频道 Cleanliness is next to godliness. 清洁仅次于圣洁。 Far fowls have fair feathers. 远方的鸟羽毛美。/弄不到手的东西是最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