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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电子书]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税收收入划分
2016-06-27 07:23:5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2016年注会考试正在紧张地复习备考中,对于重要知识点,91考试网小编倾情为大家整理归纳。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最耀眼的梦想也需要脚踏实地的默默耕耘。注册会计师考试更是如此,没有捷径可走,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的是把每一个知识点都牢固记忆,灵活运用,并持之以恒。

  知识点: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

  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3.中 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增值税(不含进口代征):中央75%,地方25%

  营业税: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

  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

  企业所得税: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银行总行、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60%,地方40%

  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税归中央,其他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

  印花税:一般归属地方政府;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新)

  营改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

  想要改变现状,想要离梦想越来越近,顺利通过CPA,要有强大的意志力做支撑。加油!


No pleasure without pain. 乐中必有苦.
Four eyes see more than two. 两人总比一人看得周到.

Tags:注册会计师 辅导 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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