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电子手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将按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2、教育入学考试在哪里进行?
与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相同,安排在公共科目笔试的后一天进行。
六、关于面试
1、面试时是否可以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否。考生在面试抽签前要主动将关闭后的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否则,将按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时是否可以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否。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七、关于体检和体能测评
1、复检的时间和项目有何新规定?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卫生部的规定,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是否人民警察职位所有的体检项目都能复检?
否。人民警察职位体检项目中属于《转发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规定的项目的,均不进行复检。除此以外,其它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3、是否所有人员都参加体能测评?
否。只有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的项目有哪些?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共三项,其中,男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5、是否所有的体能测评项目都可以复测?
否。只有纵跳摸高项目可以当场连续测试三次。
6、在体检、体能测评中是否可以请假?
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能测评资格。
八、关于违纪违规处理
1、关于本次招考的违纪违规处理主要依据哪些政策?
公务员考试、教育入学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均按《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34号)进行处理。
2、根据人社部发〔2011〕134号“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的规定,使用手机包括哪些情形?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3、考生坐错考场作何处理?
(1)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2)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4、对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如何处理?
在评卷中,对被国家指定鉴定机构鉴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九、关于优惠政策
1、广西有哪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1)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8个)
罗城仫佬族自治区县、那坡县、凌云县、东兰县、凤山县、乐业县、巴马瑶族自治区县、靖西县、都安瑶族自治区县、融水苗族自治区县、西林县、大化瑶族自治区县、金秀瑶族自治区县、隆林各族自治区县、三江侗族自治区县、德保县、田林县、马山县、天等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区县、龙胜各族自治区县、上林县、富川瑶族自治区县、昭平县、忻城县、隆安县、龙州县、田东县。
(2)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1个)
河池市金城江区、蒙山县、宁明县、钟山县、武宣县、灌阳县、资源县、天峨县、田阳县、博白县、苍梧县、融安县、藤县、桂平市、兴业县、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南宁市邕宁区、大新县、上思县、陆川县。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合山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0〕35号)规定,合山市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
2、广西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有哪些?
(1)少数民族自治县(12个)
龙胜各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
另,享受自治县待遇的有:凌云县、西林县、资源县。
(2)民族乡(58个)
百色市(13个):百色市右江区汪甸瑶族乡、田东县作登瑶族乡、凌云县伶站瑶族乡、凌云县朝里瑶族乡、凌云县沙里瑶族乡、凌云县玉洪瑶族乡、西林县普合苗族乡、西林县那佐苗族乡、西林县足别瑶族苗族乡、田林县潞城瑶族乡、田林县利周瑶族乡、田林县八渡瑶族乡、田林县八桂瑶族乡。
河池市(11个):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驯乐苗族乡、南丹县八圩瑶族乡、南丹县里湖瑶族乡、南丹县中堡苗族乡、天峨县八腊瑶族乡、凤山县平乐瑶族乡、凤山县江洲瑶族乡、凤山县金牙瑶族乡、东兰县三弄瑶族乡、宜州市北牙瑶族乡、宜州市福龙瑶族乡。
南宁市(3个):马山县古寨瑶族乡、马山县里当瑶族乡、上林县镇圩瑶族乡。
柳州市(6个):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三江侗族自治县富禄苗族乡、三江侗族自治县同乐苗族乡、三江侗族自治县高基瑶族乡、融水苗族自治县滚贝侗族乡、融水苗族自治县同练瑶族乡。
桂林市(15个):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临桂县宛田瑶族乡、临桂县黄沙瑶族乡、兴安县华江瑶族乡、灵川县兰田瑶族乡、灵川县大境瑶族乡、全州县东山瑶族乡、全州县蕉江瑶族乡、平乐县大发瑶族乡、资源县车田苗族乡、资源县两水苗族乡、资源县河口瑶族乡、灌阳县洞井瑶族乡、灌阳县西山瑶族乡、荔浦县蒲芦瑶族乡。
梧州市(2个):蒙山县夏宜瑶族乡、蒙山县长坪瑶族乡。
贺州市(5个):钟山县两安瑶族乡、钟山县花山瑶族乡、八步区大平瑶族乡、八步区黄洞瑶族乡、昭平县仙回瑶族乡。
防城港市(1个):上思县南屏瑶族乡。
贵港市(2个):平南县马练瑶族乡、平南县国安瑶族乡。
第三章 考务安排一、关于考生报名信息更改
考生报名信息在未点击“报名确认”前,可自行在网上更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更改信息,考生可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向所报考的自治区政法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进行更改。原则上只受理报考人员姓名中出现的错误。
二、关于办理减免或退还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1、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办理减免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9月20日携带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广西人事考试院办理相关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如下: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验原件交复印件)。
2、对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广西人事考试院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考务咨询电话:0771-5505211
咨询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9月1日、9月5日(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8:00)。
A little learning is a dangerous thing. 浅学误人.
Standers-by see more than gamesters.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