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打狗行动出现扩大化。
疫情重灾区之一的H区Y乡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凡是养犬5月底前一律自觉送到社区,由社区捕杀队统一进行捕杀和尸体处理,凡阻挡灭犬和藏匿犬只的将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再养犬只。
某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表示,不考虑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是不是一定要通过大范围捕杀来实现防治疫情的目的?其合理性就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