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现将考生选择录用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择录用单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9:30
地点:乐山市公安局底楼报告厅(春华路南段363号)
二、选择录用单位原则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录用单位(具体工作分配单位及名额见《职位表》)。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亲自到现场选择录用单位。
2、直至选择工作结束仍未到达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警选择录用单位环节;轮到该职位考生选择录用单位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名次选择优先权,责任自负。
3、本次考察中因1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依次递补1人并经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后,按排名顺序选择剩下的职位。
原标题:乐山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选择录用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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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选择录用单位考生名单.xls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