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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时间及相关事项
2010-08-24 17:25:4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91考试网提醒您关注:2010年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招录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至27日。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⑴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简历);⑵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⑶海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⑷本人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⑸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4张;⑹联系方式。 
  2、初步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报省就业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知考试。 
  3、组织考试。 
  专业测试:根据岗位需求组织相应的专业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报省就业局审查后统一组织体检、考察。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与考生本人谈话等方式进行。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增补下一位考生作为体检、考察对象。 
  5、确定聘用人选。体检、考察后,决定聘用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0名检察辅助人员公益性岗位,其中:刊物编辑2名、网络编辑1名、电脑维修员1名、书记协管员6名。 
  一、招录条件 
  1、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检察事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观念强,服从统一分配。 
  3、刊物编辑、网络编辑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中文类专业、2年以上从业经验、40周岁以下、熟悉电脑操作。在省、市级各类专业评比中获奖,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 
  专业要求; 
  电脑维修员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2年以上从业经验、35周岁以下; 
  书记协管员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中文类专业(其中法学专业4名、中文类专业2名)、30周岁以下、熟悉电脑操作。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5、身体健康。有文体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录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至27日。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⑴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简历);⑵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⑶海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⑷本人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⑸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4张;⑹联系方式。 
  2、初步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报省就业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知考试。 
  3、组织考试。 
  专业测试:根据岗位需求组织相应的专业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报省就业局审查后统一组织体检、考察。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与考生本人谈话等方式进行。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增补下一位考生作为体检、考察对象。 
  5、确定聘用人选。体检、考察后,决定聘用人员。 
  三、培训及待遇 
  1、被聘用的检察辅助人员,统一颁发聘用证书,由省就业局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由本院与就业局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2、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所签《聘用合同》报省就业局备案。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3、工资:刊物编辑、网络编辑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电脑维修员、书记协管员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刊物编辑、网络编辑工资为2200元/月;电脑维修员、书记协管员工资为1700元/月,福利待遇与现有聘用人员相同。 
  4、年休假、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按照《劳动合同法》、《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5、按社会保险条例的规定交纳各类单位应缴保险。 
  6、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聘用人员应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同时签订保密工作协议。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本院统一管理;聘用期满后3个月内,聘用人员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报名地点: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政治部。 
  联系人:廖启队,联系电话:65832026。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Tags:招聘检察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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