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广“村警”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75号)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创新西区社区(农村)警务模式,提升公安基础工作水平,全力维护西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村警(社警)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1997年10月10日前出生)至50周岁(1965年10月9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5、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3、其他不符合协辅警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8日。
报名地点:城西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城西区新宁路9号城西公安分局8楼802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3张。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10月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体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它
1、村(社)警是指通过公开招聘和合同聘用上岗,协助基层派出所民警开展工作的村民或社区居民,其主要承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治安协调等职责。
2、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区公安分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用工合同,并报区政府人社部门备案。聘用期间,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村(社)警误工补助,并随经济发展逐年稳步增长。
3、村(社)警受聘期间,其工作办公经费、业务培训费、情报信息奖励费、服装装备费、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款项,由区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联系人:郭警官 联系电话:8256335
原标题: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警”的通告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
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