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2015年11月云南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招聘19人公告
2015-11-13 17:31:0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合同制协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名额

1、岗位性质

合同制书记员和合同制协警,从事办理案件的辅助工作。

2、招聘名额

合同制书记员11名,合同制协警8名(其中,男6名,女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符合检察机关工作所需要的政治条件,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书记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且能熟练运用电脑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等相关工作;协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男协警身高168cm以上,女协警身高160 cm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6;

5、红河州户口,并能在蒙自市区自行解决住宿;

6、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通过司法考试、复退军人、有驾照的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者优先聘用;

7、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11月13日—11 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5办公室(蒙自市凤凰路中段)。

3、手续:应聘者报名时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常住户口簿原件、报考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白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填写《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合同制协警员报名表》(附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

(二)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1、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秘知识等;

2、计算机技能测试:书记员岗位需掌握文字录入、排版、表格制作等计算机操作;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体能测试:协警岗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部分内容进行体能测试项目;

5、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6、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在县(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7、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红河州人才市场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

8、聘用:试用期1个月,期满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签订合同后,工资及社会保险按每人每月2800元标准核定和保障(含五险)。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老师0873-3733035

李老师3733036

原标题:2015年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合同制协警公告

点击下载>>>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合同制协警员报名表.doc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2015年11月12日



Tags:警察 招警 考试 招聘 辅警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5年11月黑龙江穆棱市公安局文..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