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职位为天全县人民法院“两所一庭”辅助人员3名(1名书记员、2名安保人员),主要从事案件记录等审判辅助工作。
二、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无任何劣迹,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4.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为18--30周岁;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会计算机基本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等办公软件,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 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3. 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天全县劳务派遣公司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审查及考试中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一) 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天全劳务派遣公司(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
307室)
联系电话: 0835-7390066
(二)报名时间
7月6日-7月10日(9:00—17:30)
(三)报考资格初审
报名者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四)、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一科5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考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电脑操作、记录。
计算方式:满分以100分计,其中法律基础知识及写作40分,面试40分,电脑操作、记录20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资格审查及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到每个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由招聘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本阶段只递补1次。
因考生或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面试或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根据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试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在此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上岗
(一)公示
聘用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由天全县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考试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每两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380元/月,转正后工资待遇:1680元/月(含个人部分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八、纪律与监督
此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原标题:天全县劳务派遣公司关于公开招聘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