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徐州市邳州消防大队消防服务力量,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用工。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徐州市邳州消防大队消防员;人数:10人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男性;
3. 退伍军人优先年龄可放宽至28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本人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分,应变能力与团结协调能力较强,经培训后能够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01日——2015年12月15日(节假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邳州市人民武装部南侧)
(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
(4)各类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 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需达到3∶1方可招聘,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
(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安排。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与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考生提供不实信息材料,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已参加工作的考生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再依总分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聘用
(一)聘用。本次招聘的员工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即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徐州市邳州消防队工作。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合格,根据工作绩效,并按劳动部门相关规定缴纳各项保险费用,另给予一定数额的考核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 0516-86278168 86255114
原标题:劳务派遣工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