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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贵州三穗县公安机关社会化聘用“一村一警务助理”50人公告
2015-12-09 16:32:4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省公安厅《贵州省公安派出所建设三年攻坚战工作意见》(黔公发[2014]6号)和黔东南州委《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加强社会管理提升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东南党委[2014]1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农村警务室建设,推行“一片一警、一村一勤”模式,三穗县公安局实行社会化聘用“一村一警务助理” 50名(具体职位见《三穗县公安机关社会化聘用“一村一警务助理”职位表》)。为做好本次社会化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聘用对象和条件

(一)聘用对象

三穗县户籍部队退伍军人和三穗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其他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社会待业青年。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三穗县户籍的公民(含入伍、入学前系三穗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高中(含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身高1.60cm及以上;

7.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聘用

1、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退伍军人在部队期间,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部队纪律,受到部队纪律处分的;

5、经县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地点:三穗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贵州省三穗县八弓镇府政西路20号)。

联系人:万开发,联系电话:0855-4522367,13508558252

(二)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填写《三穗县公安机关社会化聘用“一村一警务助理”报名登记表》,一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

(三)资格审查。由县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收取《报名登记表》以便备查,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进行体能测试,后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确定合格人数。

(一)体能测试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县公安局负责所有职位的体能测试工作。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开始;体能测试地点设在三穗县第三中学操场进行;体能测试内容:4×10米往返跑、1000米、立定跳远、府卧撑。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按规定进入面试环节。未参加体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聘用职位的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到1:3及以上,则按1:3比例参加面试,若体能测试人数不足1:3比例,成绩合格,则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指导。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

考生于2015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12月25日上午在三穗县县城所在地进行,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由县公安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由该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不符合条件均取消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三穗县公安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

“一村一警务助理”工资每月1600元,岗位执勤津贴每月280元,班补贴每月480元。工伤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个人保险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九、主要职责和任务

农村警务室警务助理(协勤)是从事治安防范、管理和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主要任务是当好“七大员”,履行“十项职责”。“七大员”即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安全生产的监督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禁毒工作的管理员。“十项职责”即组织治安防范,指导治安巡逻;走访服务群众,帮助排忧解难;排查民间矛盾,化解治安纠纷;管理实有人口,落实管控措施;掌握社情民情,发现敏感问题;采录更新信息,服务实战应用;配合案件查破,摸排提供线索;宣传交通消防知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开展法律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开展禁毒宣传,管理辖区吸毒人员。

十、未尽事宜由三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三穗县公安机关社会化聘用“一村一警务助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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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公安机关社会化聘用“一村一警务助理”职位表

三穗县公安机关社会化聘用“一村一警务助理”报名登记表



Tags:警察 招警 考试 招聘 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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