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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012-12-19 19:55:0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接收范围: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超过4门(含)或1门(含)以上课程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接收条件:1、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2、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以上)。3、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4、年龄: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2、24、29周岁(截止2013年8月31日)以下。5、学历:硕士研究生、本科,以本科为主,公安专业放宽至大专学历。
接收专业及人数:1、文学类32人(英语、朝鲜语、汉语言文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新闻学和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重点接收东南亚小语种专业);2、法学类29人(法学、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边防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中国革命史与党史专业);3、工学类19人(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4、医学类8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专业);5、管理学9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专业);6、理学类7人(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心理学类专业);7、教育学类3人(教育学专业);8、经济学类1人(经济学专业);9、公安专科15人(侦查、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禁毒、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技术专业)。
品学兼优,曾服现役,有艺术、体育特长的优先接收。
接收程序:1、报名。将诚信保证书原件(联系电话填写3个以上本人或亲属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学号写在封面上)、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教务处打印并盖章)、个人自荐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及其它各种证书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简称录检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办复印并盖章)按以上顺序装订,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一起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或送至我处,报名时间从2012年12月7日至12月25日;2、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两个科目),时间初定于2013年2月下旬;3、组织初选对象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心理素质检测,时间安排在考试期间;4、考察政审(2013年3月、4月);5、签订协议(2013年5月、6月);6、入警报到和培训(2013年8月初);7、批准入伍;8、定职授衔。
使用方向:接收毕业生入伍后培训6个月,培训结束后分配到云南省文山、红河、普洱、西双版纳、临沧、保山、德宏、怒江八个边境州市武警边防部队所属的地处边境一线的基层单位工作。
待遇:学生入伍后即享受军人待遇,家庭享受军属待遇。自2013年6月30日起,大专生定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本科生定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
注意事项:1、不符合接收条件和接收专业的、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2、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3、资格初审按照符合条件、择优选拔的原则进行,通过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会提前10天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凡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再专门通知;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测试的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武警云南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871-4025336(葛副处长)、4025335(呼干事)、4025333(桂干事);邮政编码:6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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