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2016年04月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选调优秀法官4人公告
2016-04-05 14:31:4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选调4名优秀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公务员。

二、选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选调名额为4名,职位为法官。

三、报名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公务员(截止2016年4月30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3.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放宽至38周岁(即197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参加选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6.符合法官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7.男性或具有行政审判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或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

2.报名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参与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准确填写《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2016年选调优秀法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档;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东坡区人民法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评、考核

考评、考核工作由东坡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东坡区人民法院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者经集体研究正式确定为选调拟候选人。

(六)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选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东坡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监督电话:

东坡区纪委(区监察局):028-38444441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028-38106883

六、本公告由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东坡区人民法院:028-38104419 028-38105451

原标题: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选调优秀法官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选调优秀法官报名信息表

2016年4月1日



Tags:警察 招警 考试 招聘 辅警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6年04月2015青海人民法院考录..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