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就我州检察系统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30日至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西昌市合盐路158号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6楼政治部干部处617室;
咨询电话:0834-6990042
二、审查内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照片1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准考证;
5、毕业证;
6、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
7、相关职位要求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
8、相关职位要求证明材料(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9、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聘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6)报考有民族语言要求职位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进行语言测试。
按规定考生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全州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共68名,名单公告如下:
四、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原标题:关于2016年凉山州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公告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