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2016年08月湖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3人公告
2016-08-08 09:17:4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合同制书记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热爱法院工作;

(二)法律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28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

三、工作职责:

书记员负责庭审、调解、合议、案件讨论等记录,在法官指导下完成案卷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完成与审判工作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至8月12日

(2)报名地点: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801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技能测试

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并进行速录测试。

六、面试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组织谈话)。

七、考察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八、管理方式及待遇

1、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按照本院其他临时聘用制人员现行管理制度执行(株洲市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聘用者签订上岗协议),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合格后,首次聘期为一年(包括试用期)。聘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续聘。

2、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每月2360元;

(2)本院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的比例分别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联系电话:0731-28109169

原标题: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点击下载>>>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8月4日



Tags:警察 招警 考试 招聘 辅警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6年08月广东天河区人民法院招..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