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0名协管员,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3年9月1日以后退伍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籍退役士兵。
(二)招聘要求
男,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9月26日—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辅楼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18-85882167。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1张、《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6年招聘协管员报名表》1份。
5.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要求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再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60%+体能测试×40%)×5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3.体检和考察:①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合格,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三、录用与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终止劳动关系。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日常管理等参照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6年招聘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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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协管员报名表.doc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