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录用名额共21名;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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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录范围中“大专本省”是指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省的大专学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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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录对象中“不限”是指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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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明确有关注意事项,招录单位网上资格审查联系方式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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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码 |
招录机关(县、区)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拟任职务 |
名额 |
招录范围 |
招录对象 |
要求的学历 |
要求的学位 |
专 业 |
其他条件 |
备 注 |
26070126 |
苍溪县公安局(1) |
执法勤务 |
治安管理 |
二级警员 |
5 |
大专本省、本科及以上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不限 |
限男性 |
|
26070127 |
苍溪县公安局(2) |
执法勤务 |
治安管理 |
二级警员 |
1 |
大专本省、本科及以上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不限 |
限女性 |
|
26070128 |
苍溪县公安局(3) |
警务技术(网络安全管理) |
网络安全技术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信息与计算科学 |
限男性 |
|
26070129 |
旺苍县公安局(1) |
执法勤务 |
治安管理 |
二级警员 |
1 |
大专本省、本科及以上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不限 |
限男性 |
|
26070130 |
旺苍县公安局(2) |
综合管理(金融财会) |
财务管理 |
科员 |
1 |
大专本省、本科及以上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财务管理、会计学 |
限男性 |
|
26070131 |
剑阁县公安局(1) |
警务技术(网络安全管理) |
网络安全技术 |
二级警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信息与计算科学 |
限男性 |
|
26070132 |
剑阁县公安局(2) |
警务技术(法医) |
刑事技术 |
二级警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法医学、临床医学 |
限男性 |
|
26070133 |
青川县公安局(1) |
警务技术(法医) |
刑事技术 |
二级警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法医学、临床医学 |
限男性 |
|
26070134 |
青川县公安局(2) |
警务技术(网络安全管理) |
网络安全技术 |
二级警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信息与计算科学 |
限男性 |
|
26070135 |
青川县公安局(3) |
警务技术(网络安全管理) |
网络安全技术 |
二级警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信息与计算科学 |
限女性 |
|
26070136 |
旺苍县森林公安局(1) |
执法勤务 |
森林执法 |
二级警员 |
3 |
大专本省、本科及以上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公安大类、公安学类,法律、法学 |
限男性 |
|
26070137 |
旺苍县森林公安局(2) |
执法勤务 |
森林执法 |
二级警员 |
1 |
大专本省、本科及以上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公安大类、公安学类,法律、法学 |
限女性 |
|
26070138 |
旺苍县森林公安局(3) |
执法勤务 |
森林执法 |
二级警员 |
3 |
大专本省、本科及以上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公安大类、公安学类,法律、法学 |
限男性 |
派驻米仓山林区派出所 |
四川广元人民警察考试公告(21人)已发布。^91考试网招警考试网提供各省人民警察公告,及时发布整理招警考试政策、招聘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21名(其中地方公安机关14名,森林公安机关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gy.lss.gov.cn:8080,广元人事考试网www.gypta.gov.cn,广元人才网www.cbrcw.com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5年10月26日-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此次报名第一日,下同),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招聘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聘;大专学历人员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省的考生招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见《广元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下,由市公安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森林公安局)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10月27日至10月31日每日上午10:00,四川人事考试网将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聘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
(二)缴费确认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11月3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单位驻地纳入艰苦边远地区考录政策实施范围县(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的职位,放宽到3:1。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时间为11月7日至10日。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才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含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至4日(星期六、日),地点在广元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