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9月19日《浙江省公安厅关于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厅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6日到1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浙江省公安厅人事训练处(或直属机关纪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287092、0571-87286748(浙江省公安厅人事教育处、直属机关纪委)
通信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浙江省公安厅人事教育处或直属机关纪委)
邮政编码:310009
原标题:浙江省公安厅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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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doc
浙江省公安厅
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学历/学位 |
备注 |
南屏服务中心 |
会 计 |
00002027714 |
男 |
本科∕学士 |
助理会计师 |
浙江省公安厅车辆牌证制作中心 |
计算机应用 |
00002027605 |
女 |
本科∕学士 |
网络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中级) |
操作工 |
00002026016 |
女 |
本科∕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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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6日
Bear wealth, poverty will bear itself. 耐得富的人也耐得穷.
Be modest in learning,for complacency is the enemy of study. 学习要虚心,自满是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