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红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承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西部新城建设项目“三纵四横”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将报告书总体结论公示,请关心该工程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书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次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西部新城建设项目“三纵四横”道路工程。
2、建设单位:新疆红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公路全线位于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拟建红星市)内。
4、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公路共计7条,同时配套管网建设。分别为:①经一路②经二路③纬三路④纬四路⑤纬五路⑥纬六路 = 7 * GB3 ⑦西外环。道路总长15680m。
5、工程投资: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4065万元。
6、主要控制点:项目起点、项目终点、沿线居民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工程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和特殊生态敏感区。沿线生态保护目标为沿线耕地和植被等。
2、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主要为沿线住宅区。公路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汽车运输交通噪声等。施工噪声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种污染将不复存在。运营期主要影响为各种过往的车辆对声环境的噪声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公路建设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外购。施工期属阶段性局部污染,随着工程结束,其影响也相应消失;公路投入正式营运后,汽车尾气是公路沿线大气环境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4、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本项目在城市建成区内,周边可依托设施较多,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设施主要租用当地民房,故不会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沥青搅拌站、预制场等,仅有少量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公路投入运行后,水污染主要来自地面径流。沿线无地表径流,因此,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土石方开挖弃土(渣)等。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得到有效处理、处置,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保护措施
路基施工前,应将占用地的表土层剥离,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风吹、雨淋造成养分流失,以便用于后期的植被恢复覆土。
进一步加强施工迹地的恢复管理,持续维护,对施工结束后,恢复效果差,或后期恢复退化的临时占地区,通过人工维护、洒水等措施,予以适当的维护或进行人工改造。
施工结束后应采取土地整平措施,并播撒当地草籽自然恢复,做到与周围景观的一致性,淡化施工痕迹。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减震设施,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
防治施工噪声对动物的惊扰。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施工等。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管理与维护,保证燃料油品质量,减少或杜绝因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状况不佳,而导致的超标排放情况发生。在大风天气下停止路基填方施工,并对各类堆放的材料用蓬布进行遮盖。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土、水泥、石灰等筑路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用蓬布进行遮盖。加强施工便道的维护,减少路面扬尘污染,适时对临时用地进行洒水抑尘。
4、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公路建成投入运行后,相关部门应加强公路及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明显超标的车辆上路,严格监控运载危险品的车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6、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公路网规划中的建设项目,同步配套管线设施,符合规划的要求。经调查与评价,本项目选线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无环境保护方面的制约因素,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和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污染控制措施和“三同时”制度后,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具体联系方式见后)。
五、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的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根据环评单位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调查所需资金由环评单位支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物资和设施根据实际需要购买。
(3)工作时间表
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拟建红星市)内,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拟建项目周边单位的工作人员,周围居民、群众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站进行两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站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公众的意见以及本行业专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您对本项目持什么意见?
2.您认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如何?
3.项目所在地有您认为应该特别保护的自然资源(如珍稀动植物、矿产自然景观)和人文遗迹(如古建筑、文物、地方特有文化遗产等)吗?具体指什么?
4.预测结果中可能会对您产生较大影响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影响,您能接受吗?
6.您认为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合理吗?
7.您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厂址周围区域评价范围内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其他公众可以查阅网站公示和环评报告简本,公众可以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情况、提交文字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新疆红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11号
邮政编码:839103
联 系 人:昝军营
联系电话:18109257301
环评机构: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联 系 人:吴伟
联系电话:13150464432
电子信箱:452593973@qq.com
原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西部新城建设项目“三纵四横”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