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2012年安徽造价员基础知识重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
2012-05-18 00:10:56 来源: 作者: 【 】 浏览:131次 评论:0

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

1)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备案:

3)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 应由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应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Tags: 责任编辑:91kaoshiwang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2012年安徽造价员基础知识重点 工.. 下一篇2012年安徽造价员基础知识重点 工..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