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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证券考试基础知识重点 金融衍生工具(三)
2012-08-07 22:49:59 来源: 作者: 【 】 浏览:454次 评论:0
的。

6、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通过金融期权交易,既可避免价格不利变动造成的损失,又可相当程度上保住价格有利变动而带来的利益。但这并不是说金融期权比金融期货更为有利。

知识点511(P142-143):金融期权的分类。

□根据选择权的性质划分:

1、买入期权。又称看涨期权或认购权,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买入一定数量金融工具的权利。交易者买入是预期金融工具的价格在合约期限内将上涨。

2、卖出期权。又称看跌期权或认沽权,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卖出一定数量金融工具的权利。交易者买入是预期金融工具的价格在合约期限内将下跌。

□按合约所规定的履约时间的不同:

1、欧式期权。只能在期权到期日执行。

2、美式期权。可在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个营业日执行。

3、修正的美式期权,也称百慕大期权。在期权到期日之前的一系列规定日期执行。

□按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不同:

1、股权类期权。

2、利率期权。

3、货币期权。

4、金融期货期权。

5、互换期权。

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有类似的功能。

知识点512(P144-146):金融期权的理论价格。

□金融期权价格理论上由两个部分组成:

1、内在价值。也称履约价值,是期权买方如果立即执行该期权所能获得的收益。□根据协定价格与基础资产市场价格的关系,可分为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和平价期权。对看涨期权,市场价格高于协定价格为实值期权,低于协定价格为虚值期权;对看跌期权,市场价格低于协定价格为实值期权,高于协定价格为虚值期权。若,市场价格等于协定价格均为平价期权。(下划T时点看涨和看跌期权内在价值公式)

2、时间价值。一般以期权的实际价格减去内在价值求得。

□凡是影响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的因素就是影响期权价格的因素:

1、协定价格与市场价格。

2、权利期间。在其他条件不变下,期权期间越长,期权价格越高,反之越低。

3、利率。尤其是短期利率的影响。利率对期权价格的影响是复杂的。

4、基础资产价格的波动性。波动性越大,期权价格越高。

5、基础资产的收益。由于分红付息,基础资产产生收益将使看涨期权价格下跌,使看跌期权价格上升(理解)。

知识点513(P146-148):权证。

(参照期权概念)权证是基础证券发行人或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按基础资产分类:股权类、债券类以及其他。

□按基础资产的来源分类:

1、认股权证。也称股本权证,由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发行。我国90年代初的认沽权证及配股权证、转配股权证就属于认股权证。

2、备兑权证。通常由投资银行发行,所认兑的股票不是新发行的股票,而是已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目前创新类证券公司创设备兑权证。

持有人权利分类: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

按行权时间分类:美式、欧式和百慕大式权证。

按内在价值分类:平价、价内和价外权证。

□权证要素:1、权证类别;2、标的;3、行权价格;4、存续时间:我国权证自上市之日起存续时间为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5、行权日期;6、行权结算方式:证券结算和现金结算;7、行权比例:单位权证可以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标的证券发生除权的,行权比例作调整,除息不作调整。

□权证发行由标的证券发行人以外的第三人发行并上市的(备兑权证),发行人应提供履约担保(1分多选题):

1、提供足够的标的证券。

2、提供现金

3、提供交易所认可的机构作为履约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目前权证交易实行T+0回转交易。

知识点514(148-151):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实质上嵌入了普通股票的看涨期权。某些可转换债券所附的转股权可以与债券相分离,单独交易称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国际上,分为可转换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我国只有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特征:

1、是一种附有转股权的债券。在转换前,持有人是债权人,转成股票后,持有人变成股权所有者。

2、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

□可转换债的要素包括:

1、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转换期限是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我国规定,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2、票面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债券应半年或1年付息一次,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期利息。

3、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价格=转债面值/转换比例。我国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应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并上浮一定幅度。

 4、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赎回条件是当股票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公司可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买回发行在外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是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可转换债券卖给发行人的行为。

 5、转换价格修正条款。是指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由于公司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分立、合并、拆息及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引起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而对转换价格所作的必要调整。

 □可转换债券在不同的条件下具有不同的价值:

 1、转换价值。等于每股普通股的市价乘以转换比例。

 2、投资价值。可转换债券视为一般的债券所具有的理论价值。

 3、理论价值。未来一系列债息收入与转换价值的现值。

 4、市场价格。当市场价格与转换价值相同时,称为转换平价;市场价格高于理论价值时,称为转换升水;当市场价格低于转换价值时,称为转换贴水。

 市场价格至少应相当于以下两者的价高者:债券的转换价值和投资价值。2006年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称为首家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可分离债与一般的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1、权利载体不同。可转债:载体是债券本身;分离债:权证持有人可能与债券持有人相分离。

 2、行权方式不同。可转债:转换成股票,债券将不复存在;分离债:权证持有人以现金认购标的股票,对债券不产生直接影响。

 3、权利内容不同。可转债:有若干修正转股价格的条款;分离债:权证有效期通常不等于债券期限。

知识点515(P152-158):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简称DR,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存托凭证首先由J.P摩根首创。

 □参与美国存托凭证(ADR)发行与交易的中介机构包括:

 1、存券银行。□首先,作为ADR的发行人。其次,在交易中负责ADR注册、过户等。第三,为持有者和发行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2、托管银行。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家安排的银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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