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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标准预测试卷(十)(三)
2011-07-14 07:30:5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2)律师在主观上存在过错。(3)律师的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害,而且律师的行为与当事人经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联系。(4)律师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件。(5)律师的损害行为必须是发生在律师执行职务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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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律师代理的自诉案件的种类。

参考答案: 需要律师进行代理的自诉案件有以下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是被害人有证据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需要律师进行代理的自诉案件有以下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是被害人有证据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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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律师代理涉外民事诉讼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 (1)优先适用特别规定的原则。(2)外国人和中国人权利与义务同等的原则。(3)对等原则。(4)主权原则。

(1)优先适用特别规定的原则。(2)外国人和中国人权利与义务同等的原则。(3)对等原则。(4)主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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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述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概念、特征及其业务范围。

参考答案: 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对与公证当事人存在着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客观事实和情况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进行证明的活动。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特征:(1)公证机构必须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客观存在。(2)公证机构对某些非争议性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还应依法证明其合法性。(3)必要时,公证机构还应该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成因和后果。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业务范围:根据公证实践,公证机构对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证明法律事件,二足证明非争议性事实。

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对与公证当事人存在着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客观事实和情况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进行证明的活动。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特征:(1)公证机构必须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客观存在。(2)公证机构对某些非争议性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还应依法证明其合法性。(3)必要时,公证机构还应该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成因和后果。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业务范围:根据公证实践,公证机构对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证明法律事件,二足证明非争议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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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辩护人

参考答案: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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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法律行为公证

参考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当事人有关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民事法律行为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当事人有关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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