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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自考法理学标准预测试卷(二)(二)
2011-03-05 16:36:4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试论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分类。

参考答案: (1)法律权利的分类。①根据权利效力范围的不同,权利分为对物权和对人权。这是大陆法系国家传统民法中对权利的最基本的分类。②根据法律的不同类别——公法与私法,可以将权利划分为公权利和私权利。③根据权利是否能独立存在以及产生的先后顺序,可将权利划分为原权利和救济权。④根据权利町否转移,可将权利划分为专属权和可转移权。⑤根据权利的主从关系和效力等级,可将权利划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2)法律义务的分类。①根据义务效力范围的不同,可将其划分为对世义务和对人义务,②根据法律的不同类别,可以将义务划分为公义务和私义务。③根据义务是否能独立存在以及产生的先后顺序,可将义务划分为第一位义务和第二位义务,分别对应于原权利(第一位权利)和救济权(第二位权利)。④根据义务可否转移,可将义务划分为专属义务和可转移义务。⑤根据义务的主从关系和效力等级,可将义务划分为主义务和从义务。

(1)法律权利的分类。①根据权利效力范围的不同,权利分为对物权和对人权。这是大陆法系国家传统民法中对权利的最基本的分类。②根据法律的不同类别——公法与私法,可以将权利划分为公权利和私权利。③根据权利是否能独立存在以及产生的先后顺序,可将权利划分为原权利和救济权。④根据权利町否转移,可将权利划分为专属权和可转移权。⑤根据权利的主从关系和效力等级,可将权利划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2)法律义务的分类。①根据义务效力范围的不同,可将其划分为对世义务和对人义务,②根据法律的不同类别,可以将义务划分为公义务和私义务。③根据义务是否能独立存在以及产生的先后顺序,可将义务划分为第一位义务和第二位义务,分别对应于原权利(第一位权利)和救济权(第二位权利)。④根据义务可否转移,可将义务划分为专属义务和可转移义务。⑤根据义务的主从关系和效力等级,可将义务划分为主义务和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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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法的调整类型。

参考答案: 法的调整类型主要有三种:(1)授权型调整,即以法律、法规所作的授权性规定为依据的凋整。(2)命令型调整,即以法律、法规所作的命令性规定为依据的训整。(3)禁止型调整,即以法律、法规昕作的禁止性规定为依据的调整。

法的调整类型主要有三种:(1)授权型调整,即以法律、法规所作的授权性规定为依据的凋整。(2)命令型调整,即以法律、法规所作的命令性规定为依据的训整。(3)禁止型调整,即以法律、法规昕作的禁止性规定为依据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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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立法体制的构成。

参考答案: 立法体制由三要素构成:(1)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2)立法权的运行体系和制度。(3)立法权的载体体系和制度。

立法体制由三要素构成:(1)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2)立法权的运行体系和制度。(3)立法权的载体体系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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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述我国法律责任的分类方式。

参考答案: (1)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2)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3)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4)职务责任与个人责任。

(1)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2)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3)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4)职务责任与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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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简述法律思维的内容和特征与法律职业的独特性的关系。

参考答案: (1)以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为基本前提。(2)以形式逻辑三段论推理为基础。(3)受时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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