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自学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历年真题分类检索

2013下半年东莞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办理工作通知
2013-12-02 16:06:2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广东省自考办的有关规定,今年下半年东莞市自学考试毕业手续时间将提前,定于12月10日—15日在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的基本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8、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9、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考生可在星期二或星期四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转、免考手续,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六楼。

  二、申请毕业登记的办法

  申办毕业手续的流程:考生上网进行毕业预测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上交毕业生材料。具体为:

  1、考生个人网上申请毕业登记的时间为12月10日—15日,详细的操作说明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点击主页面查看。在网上成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打印时要删除页眉和页脚,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栏目。

  2、12月10日—15日,考生申请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专科:

  ①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科:

  ①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专业毕业生的原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正本及复印件各1份。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无须提交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①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请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单,如前学历为自考的,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②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原件及复印件来源:91 exam.org

  以上材料要用A4纸复印。

  三、毕业初审办理时间和地点

  考生在网上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须到指定地点办理毕业初审手续。没有自行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可以到初审地点补办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1、时间:12月10日—15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5时30分)

  2、地点: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莞城运河东一路157号)。

  四、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需对原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验证问题的说明

  根据《关于重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3]67号)和《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粤考办[2011]14号)规定,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考生申请办理毕业,除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专科或本科学历以外,按规定在办理毕业登记时须提交其前学历认证报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1991年以后的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申请获取毕业证书的12位在线验证码(非查询码),并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在线验证码的具体方法: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录入该验证码,并将《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交毕业证办理点,核对无误后将此表与其他毕业申请材料一起上交省考办。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为30天,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向考办提供的在线验证码需确保有效期至7月10日,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向考办提供的在线验证码需确保有效期至次年1月10日。有效期未达到要求的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进行延期或重新验证并再次上报。提供有效在线验证码的考生无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199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到验证结果的毕业生,须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前学历验证手续。上半年毕业和下半年毕业的考生须分别在当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省考办(传真号码:020—38627843,38627859),复印件上须注明准考证号、专业代码及所属市县(区)。

  东莞的考生可到省学历认证中心东莞代办点:

  东莞市学历鉴定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一楼,联系电话:0769—22021666转611;

  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57号,联系电话:0769—22242918。

  五、请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市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2)考生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须推迟到下一期办理。

  (3)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2014年4月底通知考生。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的复印件要与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领毕业证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6楼东莞市自考办。

  (4)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须自行到省考试院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Tags:自学考试资讯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2014年4月辽宁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下一篇2013年10月上海自学考试成绩查询..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