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目前我省自考合格成绩,长期有效。
6、免考:根据最新《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13年版)和我市规定时间办理。
7、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请登录阅读:《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其他事项:
1、凡报名摄像后未按时领取新准考证的考生,请在每次考前领取。
2、除《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外,今后不再发放其他课程合格证,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打印(或记录)考试成绩表。
3、201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办理时间:5月29日,具体要求请参看铜陵自考网《毕业申请须知》。
4、考生参加考试一律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即:“二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按座位通知单指定的座位就座。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5、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先进行网络报名,并请于10月14、15日持身份证原件,来我办申请补发。
三、原“二学历教育”考试注意事项:
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接省考试院通知,原“二学历教育考试”的部分考生(准考证号第7位不是1、2、3、4的考生),需要按新生程序办理,原考试成绩有效(请考生保留原准考证)。
以上工作如有变动,请考生在铜陵自考网或报名网址上铜陵市自考办公告栏内查询。
地址:义安北路42号市教育局一楼服务电话:0562-2832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