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8、专科毕业生(含高职)报考非本专业本科不再加考专科段的基础课程。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英语(二)”。不考“英语(二)”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9、考生可凭准考证在本省内跨考区报考。
10、公安管理(专科)、义务教育(专科)、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科、本科)专业2014年停考。义务教育本科专业今年不接受新生报考,2015年停考。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2014年过渡、2015年停考。公安管理(专科)、义务教育(专科)专业未毕业的考生参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科、本科)专业未毕业的考生转入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相应层次继续参加考试,并按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中英合作商务管理管理段证书课程考试2014年停考。
11、自2014年起,取消每年7月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只有4月、10月两次考试。
12、取消每年8月英语(专、本科)专业口语、听力、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一级口语、听力考试合格成绩顶替专科口语、听力课程成绩;PETS二级口语、听力考试合格成绩顶替本科口译与听力成绩。报名考试联系单位:兰州商学院外语学院,联系人:郭文芳,联系电话:09315252114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考核时间(见附件二)。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后,考生凭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甘肃自考信息网(网址www.gsee.edu.cn)合格成绩打印单、准考证到当地市、州自考办报名。
四、非学历教育考试成绩与相关自考课程之间的顶替
“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以及“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高级)等自学考试专、本科各专业中的带有计算机上机考试的课程,可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详见《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中的“附表”]
五、收费
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和《甘肃省发展和政策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甘发改收费[2010]1157号)规定执行。
(一)专、本科,教师资格证课程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
(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
(三)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
(四)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