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独立本科段):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
2、新开考专业:
我省于2014年10月起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联网工程(本科段)和消防工程(本科段)两个专业,物联网工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消防工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
3、停考专业: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档案管理(专科段)等三个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考自[2012]8号)文件精神,档案管理(专科段)、调查与分析(本科段)(含调查分析师证书)、计算机科学教育(本科段)三个专业的理论课程考试至2014年上半年已全部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安排至2014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4年底以前办理完毕,从2015年开始停止办理上述三个专业的毕业手续。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科段、本科段)等四个专业的通知》(苏教考自[2014]12号)文件精神,我省将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科段)、律师(本科段)、园林(专科段)、畜牧兽医(专科段)四个专业。上述专业从2014年5月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园林(专科段)、畜牧兽医(专科段)专业的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16年上半年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安排至2016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6年底办理完毕,从2017年开始不再受理园林(专科段)、畜牧兽医(专科段)两个专业的毕业申请,停止办理毕业手续。
五、收费标准
1、按《苏考委办(2002)52号、苏价费(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件规定,每报考一门课程收32元。
2、根据苏考办(2001)62号文件规定,新领、换发、补领《准考证》,均收取工本费5元。
3、根据省物价[2004]85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每门10元。
六、关于公共政治课调整问题的说明
2008年10月以前办理过原公共政治课免考的课程,以及遇计划调整时,部分专业课原可以代替某门公共政治课的,可视为与其所免公共政治课同等情况,免考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