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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13-02-06 12:53:0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一、申报条件
  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且学习期间的各科平均成绩达到65分以上、本科段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含外语成绩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外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免试的考生)、毕业答辩成绩良好以上、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非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任选1门外语报考,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外语考试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参照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进行。
  三、报考手续
  考生可在2月20日前登录主考院校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报名安排,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报考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四、考试时间、地点
  2013年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时间为4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10。考生可于4月10日登录网站jdems.ujn.edu.cn 查询考场及座位安排情况并于考试前一天到主考学校实地查看考场。
  准考证采用统一格式,由报名学校4月1日通过系统生成并统一下载打印盖章后提前发至考生本人,准考证与第二代身份证一起作为考生参加考试的必需证件。
  五、成绩查询
  外语考试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份正式通知学位授予单位。省教育厅对考试总成绩和试卷二(主观题)分别划定最低控制线,只有总成绩和试卷二成绩均超过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才为外语考试合格考生。
  六、学士学位证书申请
  合格考生须按照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上交有关材料,提出学位申请。经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主考院校于9月2日至6日将本校本科毕业生申报信息库及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七、报名宣传
  各市招考办应按照文件要求协助主考院校做好本次学位外语考试的宣传发动,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
  请各主考院校、各市招考办高度重视本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授予工作,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保证2013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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