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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外科护理:胆道蛔虫病的治疗原则  
2012-12-10 13:31:20 来源: 作者:91考试网执业护士资格 【 】 浏览:40次 评论:0

  胆道蛔虫病以非手术治疗为主,仅在非手术治疗无效或出现严重并发症时才考虑手术治疗。

  1.非手术治疗91考试网(www.Examda。com)

  (1)解痉止痛:疼痛时肌注阿托品、山莨菪碱或大剂量注射维生素K,必要时肌注哌替啶。

  (2)利胆驱虫:发作时口服乌梅汤、食醋、30%硫酸镁等。也可经胃管注入氧气。

  (3)抗感染:选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甲硝唑等预防和控制感染。

  (4)输液支持。

  (5)ERCP取虫。

  2.手术治疗

  (1)手术指征

  1)经非手术治疗3~5天以上,症状无缓解或反有加重。

  2)蛔虫进入胆管,或蛔虫与结石并存。

  3)胆囊蛔虫病。来源:91考试网

  1)合并严重并发症,如重型胆管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肝脓肿、胆汁性腹膜炎等。

  (2)手术方式:无合并症者采用胆总管探查取虫及T管引流;有合并症者根据患者情况选用适当术式。术中和术后均采用驱虫治疗,以防复发。

  胆道蛔虫病的临床表现如下:

  1.症状来源:91考试网网

  突发性剑突下阵发性“钻顶样”剧烈绞痛,可向右肩背部放射。发作时  辗转不安,呻吟不止,大汗淋漓,可伴有恶心、呕吐或呕吐蛔虫。疼痛可突然缓解,间歇期如同常人。合并胆道感染时,出现胆管炎症状,严重者表现为重症型胆管炎。

  2.体征

  单纯性胆道蛔虫病一般仅剑突下或稍右方有轻度深压痛。若并发胆道感染、胰腺炎、肝脓肿等,则会出现相应症状。

  本病的特点和诊断要点是剧烈的腹部绞痛与不相称的轻微腹部体征,即症状与体征不符。

  3.辅助检查

  B超检查是本病的首选检查方法。ERCP也可协助诊断,还可进行治疗。

    

Tags:执业护士 护士资格 辅导 责任编辑:小编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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