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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市开县招聘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0-05-11 20:57:36 来源: 作者: 【 】 浏览:453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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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20日至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政策咨询电话: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52218661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按职位、专业对口招聘原则;
(四)坚持聘用合同管理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12级及以下岗位)150名(详见“开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报考职位其它要求(详见“一览表”)。
(五)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20日至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政策咨询电话: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52218661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按职位报考,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类职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同时还需提供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学籍档案存档证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填写《开县2010年公开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获取毕业证的时间截止2010年7月31日,超过时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有效依据。对已参加工作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类职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职位竞争,分别聘用。
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进行集中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10年5月31日公布。
各职位公招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职位。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6月10日至11日到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为职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符合以下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⑵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公招人数与进入面试考生人数比例低于1:2的,则相应递减招聘职位。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县卫生局协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当日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层次相同时,以《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人员中按上述办法予以递补参加体检。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卫生局对其报考资格、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上述排序办法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和准考证号等。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考生本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详见附件2),并由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公招单位、工作人员及参考考生均应自觉遵守公招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来源:91考试网

 
Tags:重庆市开县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责任编辑:小编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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