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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时,应当_____。
A: 移送毗邻地区的法院B: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C: 宣布延期再审D: 判决驳回起诉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 B解析: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个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正确答案为B。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关于撤回上诉的说法正确是_____。
A: 民事上诉人可以任意撤回其上诉,这是其有处分权的表现B: 民事上诉人在上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就不能撤回上诉C: 民事上诉人只有在人民法院认定其上诉理由不充分时,方可撤回上诉D: 民事上诉人可申请撤回上诉,但是否准许,由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做出裁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 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故正确答案为D。
3、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_____。
A: 张某被判处拘役,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B: 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C: 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D: 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声称其丈夫在外地工作,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 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选项中赵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故正确答案为C。A选项“女儿读小学”、B选项“生活不能自理”、D选项“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都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是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_____
A: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B: 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C: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D: 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A项不选。(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C项不选。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D项符合题意。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B项不选。故本题答案选D。
5、在下列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
A: 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B: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制C: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不得进行调解D: 公、检、法机关都有权直接受理刑事案件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A选项有例外。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B选项不可以。第一百四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C选项错误,来源:91考试 网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适用调解原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6、甲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嫌违规被立案侦查,该案检察人员李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甲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
A: 李某应该自行回避B: 作出回避决定以前,李某必须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C: 李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D: 如果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以李某应该自行回避。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可知,李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项正确。故本题选B。
7、天龙公司与张某因装修合同发生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协商同意调解。法院依法主持双方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后,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B: 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可以在15日内上诉C: 该案调解书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就不得申请再审D: 法院制作调解书后,送达时,法院可以采用留置送达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A正确。该法没有规定调解书可以上诉,B错误。第20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犯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査属实的,应当再审。C错误。调解书不得留置送达,D错误。
8、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新增内容的是_____。
A: 尊重和保障人权B: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C: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D: 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12年3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款从225条增加到290条,分为“总则”“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特别程序”以及“附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了总则。法律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特别程序。由此可见该法新增内容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故正确答案为A。
9、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实施其确定的内容,以及处理诉讼中的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活动。根据如上定义,以下符合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的是_____。
A: 甲监狱为张某报请减刑二年B: 乙监狱为李某越狱犯罪提起起诉C: 丙监狱接受A市法院判处的一批刑事犯入监并对其进行入监教育D: 丁县法院收缴对罪犯王某的五万元罚金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 D解析: A项并非是对判决或裁定的执行,B项发生在诉讼前,C项的入监教育并非是判决与裁定的内容的一部分,而仅仅是入监前的程序,而D项正是执行罚金刑。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选项。
10、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_____。
A: 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B: 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个以上C: 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D: 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共同诉讼。(1)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有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2)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人,被称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可以有不同于原告和被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诉讼参加人,但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3)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是第三人,既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故正确答案为B。
11、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_____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A: 24小时B: 48小时C: 36小时D: 12小时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据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
12、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当_____时,可以延期审理。
A: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逃匿至外地下落不明B: 合议庭成员对案件有严重分歧C: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D: 公诉人与辩护律师意见尖锐对立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延期审理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致使人民法院不能在原定的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时,人民法院把已经决定开庭审理或者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改到另一日期进行审理。在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审理。(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故正确答案为C。
13、甲出售伪劣“良种”,被农民乙丙丁起诉。甲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_____
A: 中止诉讼B: 终结诉讼C: 延期审理D: 缺席判决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 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正确答案为D。本题相关知识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1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B: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C: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D: 行政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电子数据,在刑事诉讼中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故B说法正确,D说法错误。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C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选D。
15、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B: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C: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D: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A项错误。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B项说法正确。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C项说法错误。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B。
16、法官甲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下列哪一项情形可以不予回避?_____
A: 甲是案件当事人B: 甲是当事人的表哥C: 当事人是甲的妻子D: 当事人是甲的同学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 D解析:解析:《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故正确答案为D。
17、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_____
A: 被害人及其近亲属B: 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C: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D: 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故本题选C。
18、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新增内容的是_____。
A: 尊重和保障人权B: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C: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D: 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款从225条增加到290条,分为“总则”“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特别程序”以及“附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了总则。法律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特别程序。由此可见该法新增内容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故正确答案为A。
19、下列案件中,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_____
A: 甲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其抚恤金,起诉至法院B: 乙离家出走十年音信全无,其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C: 丙与保险公司出现保险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后者承担合同责任D: 丁与邻居因宅基地纠纷被后者打伤,要求法院判决邻居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 A解析: B项宣告失踪,C项保险纠纷,D项侵权责任都是民法领域,用民事诉讼,只有A项是甲和行政机关的纠纷适用行政诉讼。
20、段某故意杀人一案,下列哪种人不可以作为其辩护人?_____
A: 段某在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的父亲B: 段某的叔叔,美籍华人C: 段某在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的朋友余某D: 段某在工商局担任科长的哥哥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 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3条规定,外国人不能作为辩护人。段某的叔叔是美国国籍,所以不能作为辩护人。故正确答案为B。
21、_____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A: 基层人民法院B: 中级人民法院C: 高级人民法院D: 最高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 A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22、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有一般对象和特殊对象,前者是要审查其是否是具备援助条件的中国公民;后者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刑事法律援助的联合通知规定的刑事被告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法律援助对象的是_____。
A: 在中国犯抢劫罪的外国人B: 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人C: 因经济困难无能力聘请律师的作为残疾人的刑事嫌疑人D: 在刑事案件中,委托了辩护人的外国籍被告人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 法律援助对象包括一般对象和特殊对象,一般对象的关键要件是(1)具备援助条件中国公民,特殊对象的关键要件是(2)刑事被告人。A项中既不属于(1)也不属于(2),故排除。B项符合(1)。C项中刑事嫌疑人不等同于刑事被告人不符合(2),D项不符合(1),因此本题答案是B项。
23、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要求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的诉讼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辩护?_____
A: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微软的商业行为已经违反了《反托拉斯法》,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于是对他进行起诉。微软请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替它辩解,要向法院证明其行为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也没有妨碍竞争B: 在一次校际辩论会上,反方三辩针对刚才正方三辩的话,做出了大量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论点C: 在某一案件的一次审理中,原告一方极力向法官陈述被告的罪状,并一再强调被告所犯非轻,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D: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后,被告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于是向高级法院提请上诉,并陈述自己无罪的理由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 抓关键词,题干强调“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结合选项,A项微软(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人)针对美国最高法院(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证明自己无罪,符合关键词;B项正方三辩的话不是公诉人或自诉人的指控;C项是原告一方极力证明被告被告所犯非轻,不是被告证明无罪或罪轻;D项是针对法院的判决,不是“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故正确答案为A。
24、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_____。
A: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 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
25、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不应回避的是_____。
A: 证人刘某,是乙的妻子B: 审判员王某,是甲的哥哥C: 合议庭审判员于某与该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D: 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陪审员周某,是甲的弟弟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 A解析:《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B、C、D三项描述的审判员和当事人存在利益关系,故正确答案为A。
26、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B: 丙某向法院起诉外来车辆非法占用本单位停车位C: 某人向法院起诉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家采光D: 某报社下属编辑部向法院起诉丁某盗版侵权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 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A、B、D 三个选项中,甲公司、丙某和某报社下属编辑部都不是被告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不具备起诉资格。C 项中,某人因为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己采光,某人及其邻居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故正确答案为C。
27、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B: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内容C: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可推荐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D: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传真的方法传达判决书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 D解析: A选项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益诉讼是新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B选项正确;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知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判决书不能采取传真的方式送达,D选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