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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村官招考及“三支一扶”资料整理归纳之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常识(三)
2011-09-20 21:46:5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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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设平安乡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29)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发挥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的同时,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
  八、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0)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我国农业和农村的长远发展,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件大事,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农村政策法规》复习题附答案

 

1、农业法: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按照农业法的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 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
 
  3、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即“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
   4、农村社会发展目标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5、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和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基本组织制度。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有关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规定是农业法最核心的内容之一。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6、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原则:
    第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第二,民主管理。第三,
盈余返还。
    7、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与连接,立足于当地资源优势,确立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将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成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等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联结成为社会化、专业化的规模生产,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和“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产品多次增值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式。

 

   8、如何减轻农民负担:

 

1)禁止非法收费、罚款、摊派。

 

2)不得向农民集资和非法在农村进行达标、升级、验收活动。

 

3)不得违法摊派税款及以其他非法方法向农民征税。

 

4)不得对农村中小学生非法收费。

 

5)不得侵犯农民在土地征用、占用时的合法利益。

 

6)不得强制农民接受服务。

 

    11、家庭承包的特点:承包方是特殊主体;承包关系期限长;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属性;适用的原则不同。
    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作出这种区分,主要是考虑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差别较大。
    13、自然资源包括哪些门类 :主要包括土地、水、气候、生物和矿产资源等五大门类。
     按自然资源的可再生性质为标准,可以将自然资源分为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恒定性资源三大类。     

 

    14、耕地的概念:是指人们经常进行耕耘并能够种植、生长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15、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及当地人口和耕地资源状况,将质量好、产量高、生产潜力大且集中连片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一种耕地保护制度。
    16、种子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18、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表现形式:体制的二元性、经济的二元性、社会的二元性
     19
、税收政策:第一步,取消农业特产税,将原有的农业特产税并入农业税;逐步减征农业税,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第二步,通过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方式,“部分转移”原来的农业税负担。第三步,对农业品加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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